贫穷、宗教、缺陷,古罗马社会中为何弃婴现象频发,法律都“无视”?

原标题:贫穷、宗教、缺陷,古罗马社会中为何弃婴现象频发,法律都“无视”?

在古代弃婴现象在许多国家都曾普遍出现,弃婴这一消极态度和行为,是非常不提倡的,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许多弃婴还是会普遍出现。

人心都是肉长的,弃婴现象肯定也是被逼无奈,或者是时代对婴儿的不友好,还有就是封建社会的迫害,古罗马社会中的弃婴现象值得让我们深思,作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就这样被丢弃,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缺失,不管是何原因,都应一探到底。

一、婴儿不幸的时代

弃婴这个现象不仅是在神话当中还是在过罗马的神话当中,弃婴的故事情节都会在故事的舞台上出现,而弃婴现象往往是悲剧的开始。从古罗马的故事色彩上我们可以了解到,现实生活中弃婴现象为何频发,这种现象在道德解释上是说不过去的,但是既然能遗弃婴儿,相比肯定也是有许多难以诉衷的痛苦。

1.弃婴现象频发的导火索“经济条件不足”

古罗马古代也跟当时的中国有着类似的封建思想,那就是重男轻女,从罗马社会是非常明显的父系社会,家庭的核心就是父亲,男性也是作为族群当中的重要角色存在,父亲可以决定家庭成员中的选择。

面对女婴,可以选择抛弃或者将其扼杀在摇篮当中,一个孩子的出生后,能否被家族接受,全靠父亲一句话,而那些不被承认女婴也会被无情的抛弃,所以在弃婴现象当中,女婴也是占绝大部分。

在古罗马中弃婴现象多出现在贫困家庭,在孩子的一生当中会花费许多金钱,一个贫困家庭是承担不起那么多孩子的抚养费用的,在多人口的情况下,这时候出生的孩子,家庭往往没有其抚养能力,所以许多父母出于为孩子考虑,就会进行遗弃。

遗弃并不意味着孩子就会死亡,父母更希望遗弃的孩子被其他人收养,同时为了方便以后相认,也会放在比较有标志性的地方,或者在身上放一些小的物件。

因为经济条件不足或者是财产分布不均的情况下,都是弃婴现象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当时避孕效果并不是那么发达的时期里,遗弃婴儿是解决人口过多的最好方法,同时古罗马重男轻女的现象严重,导致许多家庭选择遗弃自己的女儿,而留住自己的男孩。

2.宗教藐视婴儿的地位

重男轻女或许只是弃婴的一部分原因,在古罗马许多人信奉宗教,宗教在人们思想中的影响是巨大的,婴儿也难逃其咎,最终成为了受害者。

古罗马的宗教深深的受希腊宗教的影响,在古罗马也是一种崇敬神的土地,在古罗马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的庇护神,也都有他们自己的祭坛,在诸神的理念和行为方式当中都影响着现实生活的古罗马家庭。

在神话当中婴儿是没有地位的,或者说是不重视婴儿的地位,神话当中的许多婴儿会被遗弃在山洞里,或者被自己的父母杀害,在现实生活当中这种行为就像是被复制了一般,在现实生活当中也重现在历史之中。

罗马人深受宗教的影响,所以婴儿在生活当中也没有太高的地位,这也影响着他们对婴儿的态度,对生命的不尊重,罗马的家庭处于父系社会,父亲做出的决定也影响这家庭当中对待婴儿的方式。

如果说父亲信仰宗教,那么很有可能他对孩子的处理方式非常任意,在罗马家长制的大环境当中,当一个孩子出生之后,会由家长决定孩子的养育还是抛弃,考虑到家庭的经济状态,会有很多孩子被无情的抛弃,宗教对婴儿地位的影响也是让弃婴现象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婴儿自身身体有缺陷

影响弃婴现象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婴儿自身的缺陷或者疾病。在当时医疗条件还不是那么发达的情况下,或者是对怀孕期间的不正确观念的方式,还有就是对一些不良习惯的管控,都让这一时期的孩子留下疾病或者造成畸形。

如果婴儿不健康对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家庭要专门抽出时间和精力来抚养这个孩子,但是也有许多家庭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孩子,就会把孩子给抛弃掉。

1.患有疾病的孩子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负担

在古罗马,人们对于出生畸形婴儿或者先天有疾病的孩子,通常会采取遗弃方式,许多先天带有疾病或者有畸形的婴儿童超不会采取杀死的手段,而是把他们放在箱子里,而后扔到海上让他自生自灭,这种情况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年代里十分普遍,患病的孩子会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古罗马婴儿夭折的现象比较普遍,夭折的死婴不会对其举行葬礼,而是随意丢弃,不管是富裕的家庭还是贫穷的家庭,婴儿患病死亡率是非常高的,所以在那些贫民区或者忍受着极端贫困和社会压迫的家庭会做出一起的行为,而且人们对于婴儿患病死亡的情感反应是一种漠视态度,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弃婴并不是直接杀死婴儿的行为,但是在没有人收养的情况下,弃婴还是最终会面临死亡,在那些患有疾病的弃婴当中,不仅是自己的原生家庭会嫌弃,就连收养的家庭也会嫌弃,所以不会在患有疾病的婴儿身上花费太多时间和金钱,所以大部分的弃婴命运都不是幸运的,他们将面临的是死亡。

2.罗马法律对弃婴稳定的阐述

在古罗马还有一层法律就是对弃婴问题采取的措施,根据城邦立法者的建议男女结婚的年龄有相应的限制,为了限制家庭的规范,立法者就规定允许弃婴和堕胎这种方式。罗马的法律也表现了城邦极强的控制力,而丧失家庭的自由,在弃婴问题上,罗马法律规定城邦比比为婴儿的畸形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并允许父亲将其杀死。

国家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导致这种现象频发,法律没有对患有疾病孩子的处理问题,没有法律的约束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大部分弃婴只能被迫接受这些悲惨的命运。但是遗弃孩子,确实缓解了许多当时难以为继的家庭生活,虽然非常残忍,但是却缓解了家庭和国家的压力,促进了古罗马帝国的人口质量。

罗马的法律更完整的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弃婴的态度,对于遗弃婴儿这种消极方式,没有采取遏制的态度,也就意味着法律允许弃婴现象的存在,封建思想的因素支配着罗马人对婴儿的态度和行为方式。

三、延续家族使命,行使家父权

罗马家庭的核心是家父权,家长需要将自己的权利完整的传递给男性后代,这样才能保证家族的正常运转,在古罗马家长是家庭财产的统一管理者和唯一所有者,这种权利一直也都是男性才能授予的,所以为了家族的使命,会放弃一部分女婴,来保证财产分配到男性身上。

1.父权社会决定婴儿价值

男性是家庭当中的重要策划人,在家中子女虽然高于奴隶,但是在家的地位却不比父亲,所以其人身和财富都有父亲随意处置,在儿子获得自由之前,儿子的所有事物都在父亲的统治之下。

尽管他有了自己的家庭,还是会在自己父亲的统治下,而且他自己的孩子也会在父亲的统治之下,任其管理,在父权社会下,婴儿只能作为父亲的财产,而不是作为有感情的人类对待,婴儿的价值,也属于父亲的财产,所以父亲可以随意处分孩子的留存问题。

在罗马家长制的大家庭当中,当一个孩子出生之后,将会报给其大家庭当中做决定的人,让他来决定孩子是否留下,父权社会的这种不合理性,让古罗马时期这种现象出现增多,但是在之后这种制度被打破,婴儿的留存不再是让别人做决定,让弃婴现象也不断减少。

2卖给他人当做奴隶抚养

把自己的孩子卖给他人当做奴隶抚养,也可看做是被遗弃的婴儿之一,古罗马对这一想象也没有命令禁止,罗马帝国的人可以自由收养孩子,也可以当做奴隶抚养,所以还要组合么一部分人,他生育的孩子不是为了自己抚养,还是通过贩卖来补贴家用。

对于这种弃婴来说,最好的归宿就是找一个没有生育的家庭,来把自己的孩子当做自己的来养育,将其作为自己未来财产的继承人。

结语

古罗马对于弃婴现象普遍存在,没有法律的明令规定,这一现象最终是消极的,大部分弃婴只能接受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反映了当时古罗马帝国的思想落后,虽然非常的残忍,但是却提高了罗马帝国的人口质量,尽管不提倡,但终成为历史,让这种现象不会在现实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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